11月14日,我校召开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。党委委员、副校长梅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,全校各二级学院(部)、各部门(单位)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梅国英表示,要高度重视,宣传到位,深刻认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;要积极组织,深入开展,全面梳理摸清资产家底;要客观公正,相互配合,做到账目清晰,去向明了;要加强沟通,理清思路,重点解决遗留的难点问题。她希望各部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,共同努力推动工作落实见效,提高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吴云飞传达了上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、房产使用、资产出租出借、资产盘活等相关文件精神,并围绕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开展的工作依据、工作目标、工作要求、具体安排、清查重点以及填报要求等作了详细部署和说明。
与会人员围绕落实清查工作要求展开交流发言并提出工作建议。(文、摄/陈洁 审/吴昊、张煜、任文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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