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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寒假相关事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1-29 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(部),各部门、单位:

根据我校《2022-2023学年校历》、《关于调整2022级新生入学和国庆假期相关安排的通知》和疫情防控实际需要,经学校研究决定,2023年寒假相关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学生放假安排

学生期末考试、课程安排与学生放假时间根据《关于2022-2023-1学期教学进程调整的通知》执行。学生完成全部课程考试,履行离校去向登记手续后即可放假离校。注意旅程安全,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。

寒假期间,个别学生有特殊情况和困难需要留校住宿,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(申请需说明原因、寒假具体安排、家长意见等),二级学院审核审批。二级学院要充分了解申请留校住宿学生的情况、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,确定负责人,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指导管理工作,妥善安排好学生寒假生活,并将组织安排情况报备学生处。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留校学生集中住宿、协调公寓物业服务,统一安排好有关工作。

二、教职工放假安排

1.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4日(星期三),中层干部放假时间另行通知。教职工应于2023年1月3日(星期二)前完成成绩录入、教学资料提交和年度工作收尾。寒假期间若有工作需要,应服从学校安排。

2.各二级学院(部),各部门、单位务必在放假前切断电源、水源,关好门窗,各部门负责的财产应妥善保管,重要部门及实验室须贴好封条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
3.假期中有值班任务的同志务必准时到岗,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。

4.假期中教职工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,履行疫情防控职责,落实疫情防控举措;假期中坚持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,全体教职工尽可能不出市,如确需离开常州市,须按程序提前申报,经批准后方可外出,并做好个人防护。

三、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安排

1.学生暂定2023年2月11-12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分批报到、缴费注册、领取教材、开展班级活动,2月13日上课。有关开学报到事宜将另行通知,未得到正式通知前,不得提前返校。

2.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安全方面的教育工作,并要求学生按时离校、按时返校。因疫情防控需要,社会车辆和家长接送学生车辆一律不准入校。

3.教职工须于2023年2月5日之前返回常州市,2月12日(星期日)起到校上班,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。

4.学生新学期补考时间暂定2月18-19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,具体安排届时见教务处网站。

5.暂定2月12日(星期日)在行政楼403会议室(主会场结合在线直播)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。

6.根据疫情防控形势,如有变化,另行通知。

四、假期餐饮中心营业时间安排

1.1月4-17日、2月1-9日:一食堂三楼(教工餐厅)营业,营业时间为中午11:00-12:00(周六、周日休息)。

2.1月1日至2月9日,一食堂一楼开设专门窗口,保障留校学生伙食供应,营业时间为中午11:00-12:00、晚上17:00-18:00。

3.1月1日至2月9日,除以上餐厅营业外其余餐厅停业。

4.2月10日起,所有餐厅正常营业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党委(校长)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11月29日